白飯粒寫的《壽司文章裡的愛琳是個典型》,讓我有很深的感受。以目前的狀況來說,相對於愛琳有負擔部份家庭開銷,我跟白飯粒的朋友麗茲比較像,完全靠先生養。但是我要強調的是我先生從來不會說「錢都是我出的,我有權利叫妳滾」這樣的鬼話

 

我跟先生認識不久就結婚,一結婚就辭掉在台灣的工作跟先生搬到美國,當全職的主婦。當時先生博士學位還沒拿到,也還沒有拿到任何確實的job offer,有不少女性友人認為我這樣做實在太冒險。旁人認為雖然我有點年紀(在婚姻市場已經不算是搶手),且在台灣的薪資並不高(40+K,在台北,勉強養自己,成家恐怕沒辦法),但多數人還是認為薪水單在手希望無窮,如果真的沒辦法結婚,好像也還不算太糟,至少不用伸手要錢,或者看人臉色過日子。有好些台灣親友怕我到美國當家庭主婦之後,婚姻出問題沒有自己的錢買機票逃回娘家,會過著完全遷就先生沒有尊嚴的生活,勸我搬到美國之後想個辦法在當地弄個工作,就算沒辦法找到正職,至少也兼兼差,為自己留個後路,不要讓自己太狼狽。

 

結婚之後一陣子,大家都了解美國移民法了,知道以我目前的簽證不允許兼差或找工作,這類的事情也就不再提。之後,在網路上遇到家人和朋友,主要的談話內容變成我一天做哪些家事,是不是天天早早起,煮三餐、勤推吸塵器忙打掃;另外,養貓這事我先生會不會不喜歡。大家看我還是跟婚前一樣上網玩噗浪寫部落格,就擔心我交這樣多網友先生會不會不高興(其實我網友明明很少 =.=);長輩還會來了解持家方面有沒有養成記帳的習慣,訓誡我沒有工作不能開源更應該要節流,除了計帳之外還要少買自己的東西;甚至有長輩跟我說「能活就好」,萬萬不可以造成先生的麻煩。總之,所有話題都圍繞在我有沒有觸怒我先生,如果有的話我應該要改變,因為我靠先生養。上述的情形讓我歸納出在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見是「妳沒賺錢,所以不能主張人權」。在親朋好友的眼中,像我這樣沒有工作賺錢分擔家用的人「遷就順從是最高指導原則」,不要好勝想要保留自我,因為對沒有收入的人來說保有自尊絕對是奢侈的,要靠人家養就休提自尊自我這類事情。

 

拿我這些親朋好友的反應,跟網路上提供壽司文中的愛琳,還有白飯粒提到的麗茲,的解決方案作個對照,可以發現在台灣多數人比較偏向從「經濟面」判斷哪一方應該認讓,而不是以「人道精神」立論,或者主張「配偶之間應該要有基本的尊重」,沒有人應該受到言語暴力,不論她的收入多寡。許多網友留言給愛琳,告訴她其實有能力經濟獨立,離婚的話也能夠自己生活;麗茲因為種種原因不想離婚,應該學著忍受高收入的醫師丈夫動不動就趕她出門的行為,因為「改變不了,只能試著接受」。這兩個案例似乎都暗示「如果妳是經濟力較弱的那方,僅能選擇『忍受』或者是『離開』,沒有主張基本人權的權利,更沒有上談判桌的正當性」。社會似乎會因為妳沒有經濟力,而忽略妳應該享有的人權與應該得到的尊重。

 

白飯粒說壽司文章裡的愛琳是個典型,我非常贊同。另外我要說,愛琳的丈夫也是個典型,他是社會主流價值定義的精英,在婚姻市場中是「條件很好」的丈夫(麗茲的丈夫更是,不僅同是醫師,且收入還更高,更符合社會主流價值條件好與精英的定義);以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見來看,女人能有這樣條件優良的先生應該感恩,如果對這樣的丈夫還不滿意,應該自我調整以適應丈夫的對待方式,如果調整不來就應該自己賺錢養自己,而不是經由溝通要求「互相尊重」。這樣的兩種典型都是台灣社會價值造就的,如果主流價值社會輿論不變,這樣兩種典型的婚姻在未來還是會繼續發生,雙方權利不平衡的狀態還是會繼續存在。

 

我的先生賺錢養我,也有相當高的學歷,所以常常被台灣鄉親認定為「會叫沒收入的老婆滾出去的那種『精英』」而我則是「大家眼中的愛琳」。正因為如此,結婚後我的親友對我十分擔心,很害怕我一個人在美國會受到虐待。親友的擔心是出自對我的善意,但是對先生來說則是來自刻板印象的不白之冤,有時會困擾他。希望看到文章的親友能不要再為我擔心,另外也希望各為鄉親能換個觀點,多用點人道思維,別再塑造或套用愛琳和醫師丈夫那樣的典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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