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台,到達的時間是台灣的早上六點半,整個飛行都是黑夜或是曙光微亮的清晨。

我的飛機是九月七日晚上十一點五十五分從JFK(甘乃迪國際機場)離開紐約。Stella媽知道Stella生性愛拖延,因此千叮嚀萬囑咐要Stella早早就到離紐約的家約二十五分鐘車程的機場候著。Stella平日不是很聽勸告,但一想到所剩美金不多,萬一不幸錯過飛機恐怕要游泳回台灣,所以跟計程車約好晚上八點整到Forest Hills的住處接我到機場。

說也奇怪,這家車行一向準時,這次居然到了八點五分還不見車影。Stella的被害妄想症馬上發作,開始想像所有可能讓計程車延遲到達的突發狀況,想著想著就乾脆拿起手機打電話詢問。車行服務人員說車子已經在路上,他們沒有忘記我預約的車。約莫五分鐘之後,車子在巷子口出現,司機說他剛剛才接到車行通知。聽他這麼說我實在是一頭霧水。「昨天晚上不是就約好了嗎?」,我心想。

除了計程車遲到之外還有些小不順。

Stella因為東西太多總共有兩大行李箱和一個登機箱要一起坐計程車到機場。計程車是林肯的房車,雖說後車廂不算小,但是Stella的大行李箱實在太大,光是一箱就幾乎佔滿了所有後車廂的空間。司機大哥一看相當不悅,馬上就說:「按照公司規定,行李無法放後車廂的話要加五塊錢美金。」Stella想不出其他解決方法,當下就決定花錢了事。付錢之後還跟另一大箱行李一起坐在後座。司機大哥大概是怕我遲到,煞車油門都踩得很急。坐在後座的行李和我就這樣晃啊晃的晃到了JFK。

到了JFK麻煩的事情才開始。

司機大哥把行李搬上了人行道之後Stella就得自己靠自己了。Stella自認為力氣不小(Peter可以作證),搬幾箱行李不是問題,問題出在要「一次」搬幾箱行李。說起來一次搬幾箱行李好像也不是大問題,問題在於要去取用JFK機場的手推車來搬。Stella只有一個人,這一大票行李沒人看著,怕被機場工作人員當作是佯裝成行李的爆裂物處理。還好現場有幾位運送行李的工作人員志願幫Stella看行李,解決了這個危機。取到推車之後,工作人員好人做到底,就順手把Stella三件行李全部放上租用費三塊美金的推車,然後Stella就搖搖晃晃的把行李往航廈裡推。

問題總是簡單到讓人無法預期。

Stella必須要推車,因此分身乏術無法推開玻璃門把一車行李推進航廈。就在我進退兩難不知所措的時候,一位在航廈工作的印度裔大叔上前幫我抵住門,還順便指點了我一下:

「推車的把手要壓到底才推得動。你是要坐華航,對吧?來這裡看check in的櫃台是哪一個………。」

我依照指標走向華航的櫃台,發現完全沒有人在排隊,只見一個身著華航制服滿臉微笑的紙板空姐端著「我們已經遷移至X櫃台」的一行字。

就這樣,Stella深呼吸了一下,再次將把手壓下,把推車往位在航廈另一端的X櫃台推去。可能是夜已深沈,旅客不多,推車的過程很順利,沒有擋著別人,也沒有被別人擋著。

到了櫃台進行check in的手續。

為我服務的那位大哥看我移動登機箱的樣子有些吃力,於是就叫我把登機箱拿去過磅。大哥果然是有練過的!Stella的登機箱狠狠地超重,比上限七公斤足足多了十九公斤。大哥做事明快,馬上問Stella要不要加掛一件行李。Stella想不出其他辦法,雖然擔心登機箱裡的水晶項鍊、MoMA買的花瓶和Andy Warhol百寶箱,還有那中央公園圖案的米國大尺碼Starbucks馬克杯會被撞得鼻青臉腫、摔得粉身碎骨,當下還是心一橫跟大哥說:「好!託運」。

加掛行李理當是要加錢的,大哥大概是想給Stella方便,不但沒要罰Stella錢,另外兩大件行李也沒過磅,就爽快的把行李收據連同登機證一起給了St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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